導航:首頁 > 經濟狀態 > 中國經濟救助有哪些

中國經濟救助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2-05-10 19:50:09

❶ 中國救助那些建設

新中國對外援助究竟有多少?
——我國外交檔案解密透露1960年底以前的實情

多年以前,作為我國外交的重要內容之一,「對外援助」這個「關鍵詞」頻頻出現在報紙上、廣播里。對於上點歲數的中國人來說,「外援」一詞並不生疏。但是,有關我國「外援」的具體情況及統計數據,恐怕很少有人說得清楚。

隨著外交檔案不斷解密,新中國的「對外援助」也已不再是秘密。在近日向公眾開放的、至1960年底的外交檔案中,記者發現含有「對外援助」字樣的標題竟有200多個。

1 蒙古國最早請求支援勞動力

新中國剛成立,國外請求援助的信函便紛至沓來。

「越南請求中國援助大米事」,「關於寮國要求我國提供經濟援助問題」,「關於葉門要求援助事」,「幾內亞高官要求我經濟援助等談話記錄」,「印尼要求我援建紡織廠事及印尼工業部長為此擬訪華事」……外交檔案顯示,某某國「要求中國提供」、「請求中國援助」、「請求我給予」、「要求我援建」、「要求我派」,是上世紀50年代我國一些駐外大使館來電及外交部上送報告中的常見字句。

向中國要錢要糧要物或援建工廠的要求,不少是國家元首親口提出的,他們或找我駐外大使,或直接專門致函我國領導人,還有的以國家政府或外交部給我國發照會的方式,商談和辦理「援外」事務;在當時我國外交部和外貿部等政府部門、駐相關國家大使館的工作中,這一項佔有不小的分量和重要地位。

1950年7月,我國首任駐蒙古國大使吉雅泰到任不久,蒙古總理喬巴山就向他提出「要求幫助解決勞動力的問題」。這大概是向我國最早提出的外援請求。當時,中方的答復是:「因為國內解放戰爭尚未結束,動員工人出國是有困難的,這個問題容後考慮。」

周恩來總理記住了對蒙古國的這一承諾。1954年11月,烏蘭夫副總理率中共代表團前往烏蘭巴托,臨行前,周總理指示外交部電告何英大使:「通知蒙方此次代表團去蒙,除參加蒙黨代大會外,並希望了解一下蒙方在勞動力方面有何困難,以及我國可能給予何種幫助的問題。」12月8日,中共中央正式電告蒙古人民革命黨中央:「我們當在可能范圍內盡量滿足你們的要求。」1個月後,蒙古國向我駐蒙使館提交了總計12250名工人的清單,包括粗細木匠、泥瓦匠、制磚瓦、燒石灰、穀物蔬菜樹木花卉種植、傢具製造、廚師、裁縫、制靴、印染、桶匠、捕魚等近40個工種,蒙方同時要求工人自帶工具。

對此,外交部給使館的回電中頗顯為難:「此次蒙古所提出的工人種類繁多,要求去蒙的時間又急,並且所涉及的問題甚廣……進行動員是有困難的。」「又如去漁工,蒙方有無漁船、漁工?」後來,根據中方建議,雙方就此組團商談。1955年4月底,相關部門在東北三省開始了赴蒙工人的組織工作。當年,首批8200名工人赴蒙。

越南向我國提出援助的時間也很早。在標明1951年5月15日的一份材料上,越方的要求開門見山:「我們正處在青黃不接期間,如無援米必告斷炊。……因此,懇切要求你們再幫助我們一千五百噸至二千噸大米,以渡過此難關。」顯然,在此之前,我國已支援過越南糧食了。

2 援越物資表裡有葡萄乾和酒

記者粗略統計,到1960年底,我國提供援助的國家還有:朝鮮、柬埔寨、尼泊爾、緬甸、馬里、烏干達、剛果、喀麥隆、伊拉克、敘利亞、埃及、阿富汗等,一共22國。

我國幫助蒙古國建學校、醫院、療養院、專家招待所、熱電站、玻璃廠、造紙廠、養雞場,修橋造路,解決燕麥種子,供應木材,修復古廟等,援建紡織廠的設備國內提供不了,我們就用稀缺的外匯到英國訂購。

在《中國和越南關於中國1955年援助越南的議定書》的附件中,中方援越的貨物表裡,有30000噸大米、300噸麵粉、5000公斤葡萄乾、180根皮帶、1130箱酒及粉條、香煙、中成葯、醫療器械等;援建鐵路的物資表裡,有電爐、輪船、電話機、卡尺、燈泡等物;農業援助項目從農作物栽培、選種、育種、病蟲害防治,到建獸醫院、家畜防疫葯劑製造廠等,還有10個碾米廠、2個汽油庫、火柴廠、加固水壩等等。這其中的30000噸大米,是在議定書簽訂之前5個月,越南勞動黨中央致中共中央絕密函中提出的,當時中共中央回電:「雖然國內大米供應也較緊張,但為著援助新解放的兄弟國家,同意照撥。」那時大多數中國人也難以享用葡萄乾和高檔酒。

在柬埔寨,我們除了援建水泥、紡織、木板、造紙、鋼鐵等各種廠子外,還幫他們建藝術學校、電台,勘探鐵礦煤礦。

1955年9月30日,在援越的越池橋修建工地,因水流湍急,運送鋼纜的船傾斜進水,29歲的中國工長、共產黨員陳國平為救船上「6名越南同志」掉入水中,第一個為我國的援外事業獻出了生命。為報告國內這一不幸事件及善後,使館先後發回3個篇幅很長的電報。

❷ 中國有那些扶貧政策

一、產業扶貧:

(1)種植業:貧困戶通過發展新品種、新模式創新增收和調整種植結構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2000元;

(2)養殖業:貧困戶通過新發展或擴大養殖規模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3000元,發展特色種養殖業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4000元;

(3)加工及服務業:貧困戶通過開辦小型加工廠或開辦小商店等服務項目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3000元;

(4)發展旅遊:貧困戶圍繞景區開發旅遊產品增收脫貧的,如休閑採摘、農家樂等,每戶一次性補貼5000元;

(5)發展電商:貧困戶通過電商平台銷售特色農產品創收達1萬元以上增收脫貧的,一次性補貼網費3000元;

(6)其他產業:貧困戶發展其他產業脫貧的,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能帶來穩定收入,增收達到標準的,一次性補貼3000元。

二、教育扶貧:

1、對建檔立卡學前教育貧困幼兒,每生每年補助生活費1000元。

2、除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中學生學費,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資助標准發放國家助學金。

3、申領程序:

貧困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資料→填寫《鍾祥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學校組織評審並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教育局、財政局復核驗章→縣財政局將資金撥付到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通過學生資助卡發放補助資金。

三、雨露計劃:

雨露計劃資助的對象是指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當年接受本地和異地中、高等職業教育,且在國家職業教育主管部門學籍管理系統注冊正式學籍的學生。

中等職業教育指全日制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職業教育指全日制普通大專、高職院校、技師學院等。(因學遷出等原因導致戶口和父母不在一起的學生同樣享受扶持政策)。

四、易地扶貧搬遷:

納入全省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中有搬遷意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貧困戶:

(1)生存環境差、生態環境脆弱、水土流失嚴重,且水土、光熱條件難以滿足日常生活生產需要,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地區的建檔立卡搬遷人口;

(2)交通、水利、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薄弱,工程措施解決難度大,建設和運行成本高的地區建檔立卡搬遷人口;

(3)國家主體功能區劃中劃定的禁止開發區或限制開發區及地方病嚴重、地質災害頻發地區的建檔立卡搬遷人口;

(4)大中型水庫(大型湖區)和「以水為生、以船為家」缺乏生產生活資料的建檔立卡搬遷人口;

(5)其他確需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地區的建檔立卡搬遷人口。

五、危房改造:

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以下簡稱四類重點對象)。

補助對象的確定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住房安全問題。

❸ 我國新出台的救助制度

試論我國民事司法救助制度之完善

民事司法救助制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7月《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規定》第二條解釋,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中,通過對當事人緩交、減交或免交訴訟費用的救濟措施,減輕或者免除經濟上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的負擔,保證其能夠正常參加訴訟,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的法律制度①。民事司法救助制度的設立,有力的維護了弱勢群體的民事權利通過司法途徑獲得救濟,有利於糾紛平息。推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司法民事救助制度在我國已經實施多年,人民法院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時,實行訴訟費緩交、減交、免交,確保他們的民事權利獲得法律救濟。由於民事救助制度多年來法律沒有規定,僅僅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且民事司法救助的規定不具體,不全面,在司法實踐中操作起來存在缺陷。筆者結合審判實踐和相關的理論,就我國司法救助的內涵、救助對象的條件、救助的范圍,淺見自己不成熟的制度設計構想。
一、民事司法救助的歷史流變
民事訴訟費救助是隨著歐美市場經濟福利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的。早在1921年,德意志魏瑪共和國就開始了一項政府資助的訴訟費援助計劃,此後英國、荷蘭、紐西蘭、挪威等國分別通過了訴訟費用援助法。在福利國家中,既然個人有獲得法院審判以及獲得律師幫助的社會福利權利,那麼對於那些沒有資力支付訴訟費的人或群體,國家或社會就應給予其經濟上的幫助,使訴訟成為可能。由於消費者、環保主義者、窮人和受歧視者是傳統上鮮有可能通過訴訟來維持自身權利的群體,因此上世紀60年代以來的訴訟援助制度,主要針對這類人而設②。對於窮人的訴訟援助,始終是該制度的核心內容。經過多年的發展,歐美國家民事救助制度形成了完備的法律制度體系,對救助對象、范圍、主體等作出具體規定,有力地保護了當事人的訴訟權
①2000年第4卷《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董文濮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幫助的規定》的理解與適用>第76頁.
② 章武生著《司法現代化與民事訴訟制度的構建》法律出版社第350頁
利。我國的台灣地區和近鄰日本其訴訟制度和法律體系均為大陸法系,對民事救助規定已經比較規范,日本對訴訟費的救助主要是其他訴訟費,訴訟費中的訴訟成本,不屬於救助的范圍③。目前,世界各國均實行司法救助,但對救助的形式和條件不同存在差異。
我國司法救助制度在刑事審判方面研究較早,刑事司法救助已經形成體系化和規范化,這是我國歷來對刑事審判的重視程度,大大高於民事和行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歷史原因,也有體制原因,最根本的是體制的制約。刑事司法救助的體系化和規范化,為我國的民事司法救助的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打造了一個發展的價值平台。目前,我國刑事訴訟法對盲、聾、啞或者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可能被判死刑的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為其指定辯護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對於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經濟困難標準的;本人確無經濟來源的,其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查明的;本人確無經濟來源,其家屬經多次勸說仍不願為其承擔辯護律師費用
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託辯護人的;具有外國國籍的;案件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人民法院認為起訴意見和移送的案件證據材料可能影響正確定罪量刑的,人民法院為其指定辯護人。因為,刑事被告人在一般情況下要受到刑罰的處罰,人身自由處於限制狀態,如果自己不能保護自己的權利,很可能受到很大的傷害,後果不僅僅是人身自由的權利,還包括民事上人身、人格和財產權利等。刑事救助制度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證被告人的權益不被侵害,從而保護被告人合法的權利實現。
我國民事司法救助制度在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法院就開始對經濟困難的訴訟當事人進行司法救助,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頒布後,人民法院制定《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辦法》,對確有困難當事人的當事人實行訴訟費緩交、減交、免交,以便於他們通過法律程序獲得司法救濟,保護自己的民事權利。幾十年來,人民法院進行司法救助使許多處於弱勢群體地位的當事人保護了自己的民事權
③王亞新著《社會變革中的民事訴訟》第276頁,中國法制出版社。

利,社會效果較好。僅2003年 全國法院全年實施司法救助的案件22.8萬件,決定減、緩、免交訴訟費10.57億元。特別是對進城務工人員的勞務糾紛案件提供司法救助,全年共辦結勞務合同糾紛、追索勞動報酬案件137656件,涉案標的金額37億元④。司法救助制度的設立確實讓困難當事人獲得了司法救濟,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司法為民的理念。與被譽為「東方經驗」的中國司法調解制度一樣,對解決民事糾紛,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起到推動作用。但我國司法救
助制度的研究起步較完,司法救助形成制度只是近幾年的事,其規定
不具體、不明確,具體操作中難以統一,體系不完備是顯而易見的。
二、我國司法救助制度的內部缺憾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規定》的司法解釋的規定,當前我國民事司法救助的范圍是訴訟費的減、緩、免,其對象是:當事人追索贍養、扶養、撫養、撫恤金的;追索養老金、社會保險金、勞動報酬生活困難的;為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追索醫療費和物質賠償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為生活困難的孤寡老人、孤兒或農村「五保戶」的;當事人為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的;當事人為國家規定的優撫對象,生活困難的;當事人正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領取失業救濟金,無其他收入的;當事人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國家救濟或者家庭生產難以為繼的;當事人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法律援助的;當事人為福利院、孤兒院、敬老院、優撫醫院、SOS兒童村等社會公共福利事業和民政部門主管的社會福利企業。救助的程序是當事人的申請和證據材料,救助的期限是案件審結時,減交的訴訟費比例是30%以上⑤ 。 我國司法救助制度的設立,確實解決了許多困難當事人民事權利的實現,但同時也存在許多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救助范圍過窄。民事權利的保護與實現,不僅僅是當事人進入司法這到門檻上,實行訴訟費減、緩、免交,訴訟費只④、中國法院網2004年3月載《法院進行司法救助體現司法為民》⑤、陳德祥著《談弱勢群體司法救助的有關問題》2003年9月21日載中國法院網
是一個重要部分,當事人在訴訟中訴權行使時遇到法律阻卻事由,以及不能、無法通過自己的能力行使訴權保護合法權益時,是否能夠進行司法救助呢?司法實踐中已經有答案。對於無訴訟行為能力的,法院要求法律援助中心派律師為其代理出庭辯護。法官的釋明是否是救助呢?應當說也是救助。因為在當事人的主張不正確、有矛盾,或者不清楚、不充分,或者當事人誤以為自己提出的證據已經足夠時,法官依據職權向當事人提出關於事實及法律上的質問或指示,讓當事人把不正確和有矛盾的主張予以排除,把不清楚的主張予以澄清,把不充足的證據予以補充的權能。簡言之,法官釋明權就是使原不明了者變為明了,讓當事人將自己不完備的陳述、聲明、證據補充完備。2、司法救助的概念不準確、太狹義。司法救助不僅僅是訴訟費減、緩、免交,還應當包括在訴訟中的一些救助行為。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規定》第二條僅指的是訴訟費。且對於訴訟費免交的沒有具體規定。3、救助對象不明確。是弱勢群體中的低收入者、老弱病殘者,還是貧困線以下者、收入高但在訴訟前陷入困難者、訴訟中無能力保護自己合法權利者,規定不明確。4、救助標准模糊。僅規定是經濟確有困難者,生活處在貧困線上的是明顯有經濟困難,而經濟收入較好,但在訴訟前陷入困境的是否屬於經濟困難呢?等等。5、法人能否作為救助主體沒有規定。法人應當可以作為救助主主體。因為法人是訴訟主體。法人維護自己的民事權利時也會遇到自然人一樣的情況。在法人處於破產的臨界狀態時,必須通過訴訟來對清收外債權維持職工生活費用,但交納不起訴訟費,訴訟權無法實現⑥。
由於存在這些不足,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內部進行司法救助也不一致。(一)發達與欠發達地區法院表現差異是:1、發達地區法院對救助對象和救助條件與欠發達地區司法救助觀念明顯存在差異。發達地區經濟發達,人民生活條件較好,經濟困難者少,同時發達地區法院的經費不愁,對困難者申請救助的審查要求要寬泛些,對平時經⑥、筆者認為法人是擬制自然人而設立的,法人與自然人有許多相同的民事權利,在訴訟上其訴訟權利應當與自然人是平等的,因而應給予法人在民事訴訟上與自然人相同的以司法救助助權利。
濟條件較好,但訴訟前陷入困境的當事人申請救助,法院批准。而欠發達和貧困地區,貧困人口多,法院辦案經費緊缺,對於司法救助的申請審查,要嚴格的多,對訴訟前陷入困難的當事人申請救助一般不會同意。2、救助的范圍不同。發達地區救助的范圍明顯大於不發達和欠發達地區,大於不發達和欠發達地區對於申請者的范圍僅限於「三養」案件、貧困者訴訟的和勞動爭議案件,而經濟發達地區司法救助涉及所有民事、商事案件。3、救助的標准條件不同。不發達和欠發達地區救助的基本的經濟標准,大多是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標準的困難者,而發達地區救助經濟的基本標准比他們高的多。救助主體存在不同。不發達和欠發達地區對企業進行民事訴訟時不會同意救助申請,而發達地區對於企業符合救助條件時,准予救助。4、救助的在訴訟中的體現不同。發達地區在訴訟中法官行使釋明權,幫助當事人進行訴訟,有法律援助幫助訴訟;而不發達和欠發達地區法官行使釋明權的觀念不強,很少行使釋明權,沒有和難以獲得法律援助。(二)同一省份法院進行司法救助也存在差異。因為僅僅只有一個原則的規定,沒有具體的操作細則,法院內部對救助的認識、對救助的形式、主體等理解不一致,因而有一定的差異。(三)同一法院法官對救助的對象、主體、案件范圍、經濟能力的理解差異,導致當事人申請救助是否採納的結果不同。如勞動爭議案件,原告被被告解除勞動關系或被除名,不服仲裁裁決,向法院起訴,原告申請救助,對原告是否是經濟困難者的問題上會產生不同的認識,因為每個地方都有一個最底生活保障標准和人均收入統計,用誰來衡量困難者呢?不同的標准,其結果是不一樣的。
三、民事司法救助制度的設計之構想
民事司法救助制度,筆者認為不僅要體現司法為民的思想,而且要體現公民、法人、其他組織訴訟權受平等保護的司法理念。因此,民事司法救助制度要明確其制導思想,即以司法人文關懷與平等保障訴權的為目標。在救助的內涵上進行擴張,確定其准確的概念,在救助的對象、主體和條件上有明確、具體的內容,使其系統化。同時,要把救助制度列入到民事訴訟法中去,或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規定》的司法解釋予以修改,加以完善,以法律規范讓符合條件的當事人獲得救助,充分保障平等的基本訴訟權。筆者從以下幾個方面,構想和設計民事救助制度。
(一)、從民事救助制度的內容、范圍---界定概念之定義
民事是私法,以體現私法自治、處分自由等為原則,其救助制度要體現保護這些原則為根本。同時也要體現法院司法獨立和司法公正的原則。筆者認為救助制度要有一個准確的概念。民事司法救助其理論來源是公民平等的訴訟權。訴訟權是公民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享有的提起訴訟要求國家司法機關予以保護和救濟的權利,既民事司法保護請求權。訴訟權表現為以下類型:起訴權、應訴權、反訴權、上訴權、再審請求權⑦。訴訟權作為一項公民的基本權利,被近代許多國家規定於憲法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利堅和眾國憲法》修正案第5、6條規定的權利。救助不僅僅是訴訟費緩交、減交、免交的代名詞,其內涵很大,因此須重新給予定義。筆者理解民事司法救助的概念為:人民法院為了維護司法公正,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則得以真正實現,以法律化、制度化的形式,對部分經濟困難、訴訟前陷入困境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
(二)從民事救助主體之范圍---明確主體之多元化
民事司法救助從現有的國內與國外學說看,其主體主要是自然人,但是這一主體存在不妥,因為權利受司法救濟的主體不僅僅是自然人,法人的權利受到侵害時,也能夠獲得法律的救濟,一般情況下,法人不存在救助的問題。營利性法人具有自己的財產,非營利性法人政府撥款,不需要救助。可是在特殊情況下法人也需要救助,這些情況表現為:企業虧損嚴重,繳納不起訴訟費,或企業遇到權利受到重大損害,暫時陷入經濟危機,或企業遇到自然災害等情況時,實現對企業司法救助能夠體現訴訟權的平等。因此,民事司法救助主體應當
⑦、苗木森、王文霞著《關於弱勢群體的司法救助》,載2003年7月22日中國法院網
擴大,把營利性的法人列入救助主體之中⑨。另外,對於其他組織,也應當與自然人、法人一樣,納入司法救助主體中。

❹ 中國貧困救助制度的主要內容主要包括哪些

農村「五保戶」供養制度、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臨時救濟措施、災害救助制度、n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扶貧政策

農村「五保戶」供養制度
對農村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或雖有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但無贍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供養制度。
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
農村特困戶主要是指因病和因殘喪失勞動力、鰥寡孤獨以及災害等造成的家庭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戶。
臨時救濟措施
臨時救濟的主要對象是不符合「五保」供養條件和農村特困戶救濟標准、生活水平略高於特困戶的一般貧困戶。
災害救助制度
災害救助對象是突然遭受災害侵襲的農戶。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貧困人口而建立的一種社會救濟制度。
扶貧政策
扶貧是為幫助貧困地區和貧困戶開發經濟、發展生產、擺脫貧困的一種社會工作,旨在扶助貧困戶或貧困地區發展生產,改變窮困面貌。n

❺ 社會救助的八大內容

社會救助的八大內容有:

1、最低生活保障

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是保證基本生活的生活費用補貼, 是為貧困人口提供的一種救濟。它具有臨時性,原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或家庭,如果收入有增加,超過了規定的救濟標准,則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濟。

2、特困人員供養

國家對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法履行義務能力的列入特困人員供養名單。

3、受災人員救助

指的是遭受了自然災害的受災人群,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人們規定的一種補助。

4、醫療救助

指的是因為貧困而沒有經濟能力進行治病的公民實施專門的幫助和支持。它通常是在政府有關部門的主導下,社會廣泛參與,通過醫療機構針對貧困人口的患病者實施的恢復其健康、維持其基本生存能力的救治行為。

5、教育救助

指國家或社會團體、個人為保障適齡人口獲得接受教育的機會,在不同階段向貧困地區和貧困學生提供物質和資金援助的制度。其特點是通過減免、資助等方式幫助貧困人口完成相關階段的學業,以提高其文化技能,最終解決他們的生計問題。

6、住房救助

指政府向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要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現金補貼或直接提供住房的一種社會救助項目。其實質和特點就是由政府承擔住房市場費用與居民支付能力之間的差額,解決部分居民對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問題。

7、就業救助

是就業困難人員通過黨和政府各項促進就業扶持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就業服務機構為主的有關部門的具體幫助,實現再就業,以此達到增加家庭勞動收入,擺脫貧困的目的。

8、臨時救助

指國家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的救助。

❻ 中國的對外經濟援助

是的,亞非拉。
中國的對外經濟援助

❼ 中國扶貧政策有哪些

法律分析:1、種植業:貧困戶通過發展新品種、新模式創新增收和調整種植結構增收脫貧的,每戶一次性補貼2000元;2、教育扶貧:對建檔立卡學前教育貧困幼兒,每生每年補助生活費1000元;除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中學生學費,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資助標准發放國家助學金。3、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貧困殘疾人家庭(以下簡稱四類重點對象)等。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❽ 我國社會救助的改革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從國際社會救助制度的建設和發展的歷程看,社會救助制度的完善和發展對於國家的繁榮穩定具有重要作用。在社會轉型、體制轉軌的當下,對貧困者和弱者進行社會救助,要有嚴格的資格審核制度,使真正有需要者得到救助。為完善我國社會救助制度,突破現有的發展困境,筆者認為應從如下方面著手:

理順管理體制,健全運行機制。建立協調平台和落實平台,構建跨部門的社會救助管理體系,保證各項救助政策的落實,形成社會救助工作合力,實現社會救助工作組織體系與救助工作的專業化。

進一步推廣社會救助的分類分層管理。適當區分基本生活救助和其他專項救助,推廣分類施助和差異施助。建立「以人為本,重在服務」的管理理念,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制度的作用。建設正式救助與非正式救助相結合的制度,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推動社會道德的進步。

積極推進社會救助領域立法。加強社會救助的法制建設,建立中國社會救助的法律法規體系,盡快推動社會救助法的出台,使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對社會救助的公正度進行監督,逐步完善現有的具體救助政策和措施,確保社會救助制度的長效性和權威性。完善稅收調節制度,通過稅收手段調節國民的收入分配,進而籌集救助資金,縮小社會的貧富差距,減緩社會救助的壓力。

實現社會救助方式的多元化。建立規范靈活的救助機制,改變以往的資金籌集方式,建立多元化資金籌集機制,積極開展社會募集,合理分擔中央與地方政府責任。

保障社會救助的公平性。保障城鄉發展的均衡性,促進城鄉共同進步。改變「城鄉分治,公民不同權」的理念,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努力實現社會救助的均等化。經濟發展是社會救助政策實施的重要基礎,未來中國應更加重視社會救助制度效率的提升,著力解決公平問題,注重貧困緩解,堅持走低水平、廣覆蓋的社會救助發展模式,更加關注兒童和未成年人的發展問題。

❾ 我國目前採取的社會救助創新新方式有哪些

政府當然是社會住房救助的主要力量,但是政府失靈理論表明政府並沒有很強的動力去提供廉租房這類公共物品,並且會造成效率低下和尋租的問題。公民社會參與越來越多的和重要的公共事務是一種趨勢,也是達到「善治」的必然要求。公民社會是介於政府與企業的「第三部門」,包括非政府組織(NGO)、非營利組織(NPO)、社區組織等。「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管理過程,而善治的本質特徵,就在於它是政府與公民社會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隨著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以及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公民社會逐漸崛起,並參與更多的社會管理活動與公共事務,從而形成與政府合作管理的局面,這就必然要求在社會住房救助領域實現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合作,從而提高住房救助水平,增進公共利益,讓更多的貧困和特殊群體安居樂業。 而具有非營利性、自願性、自治性、民主性等特徵的第三部門也確實具有政府和市場都不具有的獨特優勢。 1、慈善組織參與住房救助能夠很好的吸納民間資本,補充政府資金的不足,提供更多的廉租房,滿足低收入群體差異化的需求,擴大救助對象范圍,把「夾心層」和務工的的流動人口納入保障范圍內。而且一些針對老弱病殘這些特殊群體的慈善組織,如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中國扶貧基金會等,這些專門針對特殊群體和貧困人口的慈善組織參與提供住房救助具有專業優勢。 2、規范獨立的中介組織能夠為救助對象提供相關廉住房的信息,有利於建設有效的房源信息交流機制,降低廉租住戶的市場交易成本。 3、第三部門具有優勢的根本原因在於它受到了「非分配約束」。也就是說非營利組織不能把獲得的凈收入分配給組織成員、管理成員和理事等。組織內的成員是懷著一顆志願的心,肩負著扶貧救濟的使命進行服務的,大大減少了權錢交易和以權謀私的機會。□

❿ 中國政府對本國經濟的直接援助有哪些

第一,保護主義,保護本國產業,阻止外來競爭。
第二,投入大量資金進入金融市場拉動金融運作,阻止金融市場崩潰。
第三,擴大內需,拉動國內就業。
第四,鼓勵自主創業,減少失業影響,減少社會經濟恐慌。

閱讀全文

與中國經濟救助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怎麼把握現有的幸福 瀏覽:55
漳州哪裡美女好玩 瀏覽:392
婚姻透析什麼意思 瀏覽:79
健康險原保和萬能險哪個好 瀏覽:651
如何理解共同經濟 瀏覽:482
為什麼廣東出美女 瀏覽:149
事業單位在編怎麼轉行政編 瀏覽:152
伊甸園的故事發生在公元多少年 瀏覽:72
虎哥看中哪個美女 瀏覽:671
鄉村愛情13王小利為什麼退出鄉愛 瀏覽:159
愛情屬於哪個市 瀏覽:56
電影中的美女殺手形象有哪些 瀏覽:71
為什麼說婚姻不是一座墳 瀏覽:678
美國經濟是哪個國家的 瀏覽:400
谷歌幸福指數怎麼算 瀏覽:855
歐美女的內褲為什麼都長 瀏覽:349
東港事業單位有哪些 瀏覽:179
經濟艙數量多少 瀏覽:443
健健康康和健康有什麼區別嗎 瀏覽:774
經濟被疫情影響怎麼辦 瀏覽: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