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經濟案件一旦立案了多久結案
經濟案件一旦立案了沒有規定多久結案,需要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罰,一般從立案之後還會經過偵查階段、再者就是審查起訴階段、最後才到審判階段,這都是有一個時間過程的。
【法律分析】
經偵立案後什麼時候能結案沒有明確的規定,要看具體案情。1、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竄作案、結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也就是說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各類案件的偵查方法,應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在偵查方法的研究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案件性質的界定。准確界定案件性質,劃清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是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正確開展的前提,調查取證要圍繞犯罪構成進行。所以案件的定性不僅是刑法學研究的問題,偵查方法的研究也須以此為基礎。2、犯罪手段和類型。對犯罪手段和類型進行剖析,是研究偵查方法的重要前提。經濟犯罪的智能性特點較為突出,其犯罪手段較為復雜而且與經濟業務具有較為密切的聯系、因此,犯罪手段值得認真研究。就某一類案件而言,由於犯罪發生的環節和犯罪手段不同,此類案件也可分為幾種不同類型。唯有對犯罪手段和類型有較深入了解,才能提出針對性強的偵查方法。3、調查取證的重點及難點。調查取證是經濟犯罪案件偵查的主要內容。因此,偵查方法的研究也應以此為重點。由於各類案件各具特點,取證的重點及難點也各不相同,在研究中,應予以重點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Ⅱ 法院立案,審查時間是幾天
法院對民事、行政立案審查時間是七天;對刑事自訴立案審查時間是十五天;對第三人撤銷之訴立案審查時間是三十天;對執行異議之訴立案審查時間是十五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八條 對當事人提出的起訴、自訴,人民法院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作出以下處理:
(一)對民事、行政起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二)對刑事自訴,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次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三)對第三人撤銷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三十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四)對執行異議之訴,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間內不能判定起訴、自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先行立案。
(2)經濟犯罪法院審批需要多久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登記立案若干問題的規定》中規定:
第十二條 登記立案後,人民法院立案庭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審判庭審理。
第十三條 對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訴狀、接收訴狀後不出具書面憑證,不一次性告知當事人補正訴狀內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擾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決定等違法違紀情形,當事人可以向受訴人民法院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