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事業單位呆壞賬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
② 行政事業單位往來賬中什麼時間可以做死賬處理
三年以上填表報上一級主管部門批准
③ 事業單位對無法收回的賬幾年可以做處理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8號)規定:「事業單位的往來款項,年終前應盡量清理完畢。按照有關規定應當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往來款項要及時轉入各有關賬戶,編入本年決算。
呆賬是三年以上既不增加也不減少的無法收回的往來賬,並且不能確定將來是否能收回的往來賬。
壞賬是指無法收回或者收回的可能極小的應收款項。
根據行政單位財務規則關於資產管理的規定,行政單位應當嚴格控制暫付款的規模,並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帳。事業單位財務規則關於資產管理的規定中,也要求對應收款項和預付款項按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
現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會計制度中沒有引入「壞帳」的概念,也沒有提及暫付無法收回時的處理方法。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中規定,對確定夫法收回的預付款,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報經主管部門或者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核銷
④ 事業單位其他應付款是死賬會計怎麼處理
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其他應付款無法償付的,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死賬又稱壞賬。壞賬是指企業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的應收款項。由於發生壞賬而產生的損失,稱為壞賬損失。由於市場經濟的極大的不確定性,企業的應收賬款很可能最終不能夠全部收回,即可能發生部分或者全部的壞賬。
所謂壞賬,是指不能夠收回的應收賬款。一般認為如果債務人死亡或者破產,以其剩餘財產、遺產抵償後仍然不能夠收回的部分;欠賬時間超過三年的應收賬款都可以確認為壞賬。
⑤ 行政單位出現呆壞賬如何處理,需要附什麼東西
走死逃亡的呆壞賬,應報批財政局批准,把批件附到憑證後面走賬。
另外,單位賬上暫存款不能做收入。
⑥ 如何處理行政單位的死賬
都說他們死光光OK了,不知道這樣可不可以.
有人死了就等於壞賬發生了你平時應該有計提壞賬准備的.
現在你就做
借記:壞賬准備
貸記:應收賬款
⑦ 事業單位應付款確定為死賬後,怎麼賬務處理法律(法規)依據
事業單位這方面的處理很簡單,對當初提取應付款的憑證做紅字處理即可。另外需要寫個請示,找領導批,把請示附在後面
補充:你當年計提應付賬款的時候,對應科目肯定為事業支出或成本費用的相關科目,比如:
借:事業支出——會議費
貸:應付賬款
現在確認死賬後,直接還做這樣的一張憑證,只是金額用紅字即可。即銷賬的同時沖抵本年的事業支出。這個沒有什麼法律依據,就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業單位賬務處理。這個不屬於其他收入。
不放心的話就去問一下你們上級主 管單位的財務部門吧
⑧ 事業單位核銷呆死賬,如何進行賬務處理,要具體的會計分錄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1997]288號)規定:「事業單位的往來款項,年終前應盡量清理完畢。按照有關規定應當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往來款項要及時轉入各有關賬戶,編入本年決算。」;《山東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五款規定:「對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資產呆賬損失、非正常損失等,在處置時,需經中介機構審計、主管部門審核,並報財政部門審批。 」
據此,事業單位呆賬死帳,經審核、批准予以核銷的,可以轉做支出。具體會計分錄: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到呢個)
⑨ 行政事業單位其他應付款形成壞帳怎麼做帳
行政事業單位其他應付款形成壞帳三年以上付不出去,可轉結余。
事業單位呆壞賬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為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賠付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9)行政事業單位多久可以做死賬擴展閱讀:
不得將應列入經營支出的項目列入事業支出,也不得將應列入事業支出的項目列入經營支出。
事業單位應設置「事業支出」科目,核算發生的各項事業支出。
發生事業支出時,借記「事業支出」科目,貸記「現金」或「銀行存款」等科目。
當年事業支出收回時,作沖減事業支出處理,實際內部成本核算的事業單位結轉已銷業務成果或產品成本時,再從「產成品」科目轉入「事業支出」科目。
年度終了,將本科目的借方余額,全數轉入「事業結余」科目。
年終結賬後,該科目無余額。事業單位應在「事業支出」科目下設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個二級明細科目,並在二級明細科目下按政府預算收支科目中的「項目支出」級科目設置三級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⑩ 根據新會計制度規定,超過幾年未收回的往來賬款,可做為呆死帳處理
根據新會計制度規定,超過三年未收回的往來賬款,可做為呆死帳處理.
一、呆死帳的賬務處理
(一)一般是財務部門負責收集相關證據,收集證據後寫出關於核銷壞賬的報告,然後報請董事會或廠長經理辦公會I或類似機構)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
證據一般包括: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法人被吊銷營業職照清算或破產,或處於無償還能力狀況且處於連續狀態的等
(二)往來款所形成的呆死賬,按照程序批准以後,做以下會計分錄:
1、應收帳款變死帳先報批然後做壞帳處理
借:壞賬准備
貸:應收帳款-*單位
2、年末計提壞賬准備=(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關聯方企業往來帳)*0.5%
借:管理費用-壞賬准備金
貸:壞賬准備-計提壞賬准備金
(如果壞賬准備余額不足時,繼續補提)
3、應付帳款不用支付時
借:應付帳款-*單位
貸:營業外收入
二、國稅發(2003)45號文《關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文件主要明確了兩方面的內容:
一是重新界定了稅前扣除壞帳准備的計提范圍,允許企業按照執行《企業會計制度》計提范圍(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稅前扣除0.5%的壞帳准備;
二是明確了壞帳准備的性質為「可抵減時間性差異」,該文件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
(10)行政事業單位多久可以做死賬擴展閱讀:
以下情況可以認定為呆賬
1、借款人和擔保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或撤銷,並終止法人資格,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宣告失蹤或者死亡,金融企業依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並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巨大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後,確實無力償還部分或者全部債務,金融企業對其財產進行清償和對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4、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被縣級及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注銷、吊銷營業執照,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5、借款人和擔保人雖未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撤銷,但已完全停止經營活動或下落不明,未進行工商登記或連續兩年以上未參加工商年檢,金融企業對借款人和擔保人進行追償後,未能收回的債權;
6、借款人觸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財產不足歸還所借債務,又無其他債務承擔者,金融企業經追償後確實無法收回的債權;
7、由於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償還到期債務,金融企業訴諸法律,經法院對借款人和擔保人強制執行,借款人和擔保人均無財產可執行,法院裁定終結、終止或中止執行後,金融企業仍無法收回的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