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婚姻法關於離婚兩項特殊規定的內容
法律分析:對女方懷孕期間和分娩後一年內離婚的特別規定,對現役軍人離婚的特殊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❷ 婚姻法規定哪些情況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不予返還彩禮的情況有:除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情形以外,一般認定無需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❸ 我國婚姻法對殘疾人結婚有何特殊規定
❹ 新婚姻法離婚有哪些規定
新婚姻法離婚的規定有: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❺ 婚姻法又出「新規」,哪種特殊的財產糾紛都要按規定辦
對於中國人來說,買房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除了傳統的“安居樂業”的思想之外,還涉及到落戶、結婚、孩子教育、投資等問題,現在的房子已經不僅是單純的一個“住所”了,承載著很多東西。簡單來說,沒有房子,你的人生將會過得十分痛苦。
在我們的印象中,買房子簽合同,房產證上寫上誰的名字房子就屬於誰,簽字蓋章法律就起效了。所以很多人都會為了多加一個名字鬧得不可開交,甚至還有情侶夫妻鬧分手鬧離婚,甚至出現騙婚的情況。雖然中國老百姓對買東西還價方面十分在行,但是面對房產證簽字的問題,還真的有點稀里糊塗了。
❻ 《婚姻法》關於離婚有哪些特別規定
《婚姻法》關於離婚特別規定:
1、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2、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