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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婚姻登記處再婚需要什麼手續

發布時間:2022-10-07 16:55:25

㈠ 兩個人二婚在大同領結婚證流程

工具/原料
離婚證相關證件
方法/步驟
1
不論什麼時候,辦理結婚手續都是一件讓人高興的事情,相關了解知道的人也會送去祝福,其本人肯定會更高興。但是對於有些人可能,心裡有一些憂慮,那就是再婚。
2
二婚要辦結婚證的流程?在這件事上想的就太多了,二婚和普通的頭婚領結婚證時是一樣的。只有有一個證件是不同的,要具備的,那就是離婚證,其他無二。
3
二婚的人在領取結婚證的時候,不要認為有太多復雜的手續,其實是沒有的,自己不用過於擔心,要帶的證件也是一樣的,只是要帶上曾經的離婚證就可以了。
4
辦理結婚證除了離婚證其他方面都是一樣的,雙方備齊要帶的證件。也可以考慮在現場拍結婚照,所有流程都是一樣的,如果自己比較在意結婚照的拍攝效果,也兩個選擇。
5
自己可以到照相館去照結婚照,直到拍出自己滿意的照片,可以帶去辦理結婚證了。現代社會,再婚很常見,所以大家都不會有什麼看法的,工作人員更是不會的,自己不必多想。
6
總結:
1、二婚辦理結婚證和普通的一樣。
2、再婚只需要多帶一個證件,就是曾經的離婚證。
3、現代社會,離婚再婚很常見,不必考慮太多。

㈡ 再婚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

法律分析:再婚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和材料: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註: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㈢ 辦理再婚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再婚的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離婚後再婚的需要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詢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認可。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㈣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一、再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1、再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等證件和資料。再婚的一方還應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材料辦理登記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再婚辦結婚證流程:
(一)申請。
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四)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㈤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再婚者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是判決書。
一、辦理結婚登記需要的其他證件:
1、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3張2寸紅底雙人照;
3、婚檢證明(自願)
4、離婚者需要提供離婚證或是判決書;喪偶者需提供對方的死亡證明。
二、再婚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㈥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再婚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雙方當事人本人的身份證明包括戶口簿、身份證;
2、當事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帶齊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按程序進行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㈦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再婚辦理結婚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雙方身份證、戶口本;2、無血緣關系證明;3、單身證明;4、3張兩寸大小近親男女免冠合照;5、離婚證或是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注意:初婚與再婚的最大區別就在於離婚證。無論是起訴離婚還是協議離婚,離婚者都會有離婚證或是離婚證明,表明自己已經離婚,法律上已經為單身,這樣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㈧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准備的證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再婚登記結婚流程如下:
1、登記預約,各地民政局已經開放結婚登記網上預約渠道,可以提前在網上預約,選擇其中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根據兩人的實際情況選擇預約時間;
2、按照預約時間前往登記,在預約時間15分鍾前到達登記處,找到准備的位置提交兩人攜帶的材料,工作人員確定兩人沒有血親、疾病等無法結婚的客觀問題;
3、填寫申請,確定符合結婚登記最基礎的條件後發放給兩人各一張申請表,根據各自戶籍上的信息仔細填寫,填寫完畢後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在聲明人一欄簽字;
4、工作人員審核,工作人員根據提交的表格及證件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開始結婚證的製作,若審核不通過,會告知不通過的原因,擇期繼續登記。
再婚登記結婚需要注意的事項有:
1、如果二婚的一方前一段婚姻在國外解除的,需要我國法院對其離婚證明進行認證,否則該離婚證明視為無效;
2、二婚提供的離婚證明或者離婚證必須真實有效,塗改或者假的證明一經查出,會給予處罰;
3、二婚仍可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且根據公司要求在一年內休完;
4、二婚不可享受晚婚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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