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職業健康體檢間隔周期最長是多久
沒有疾病的話,一般一年檢測一次,有疾病的話一般半年重復檢查一次。
Ⅱ 職業病體檢,勞動法上有規定是說要幾年一次呢
勞動法並未規定體檢要幾年一次。
根據勞動法中有關於員工體檢的規定。根據《勞動法》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第六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對於一般的員工,勞動法沒有規定必須對其進行健康檢查。
(2)職業健康體檢多久一次擴展閱讀:
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規定: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
Ⅲ 檢查身體多久檢查一次合適
一般普通的職業健康體檢,我們是建議一年做一次就可以了,所以特殊的人群可以遵照醫囑,就可能做的頻率要多一些,如果有問題有某些慢性疾病的,然後在30歲以前得兩年體檢一次都行,30到50周歲正好就每年體檢一次,超過50多歲以上的話可以一年做兩次體檢。定期的健康體檢可以使危險因子現行,幫助我們及早採取必要的措施。體檢是經營健康的一個重要措施,不僅可以維護健康,更能夠促進健康,所以建議大家都要至少每年進行定期的體檢。
Ⅳ 職業病體檢,勞動法上有規定是說要幾年一次
未有明確的次數規定,但規定應在上崗前、期間和離崗前應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第七十二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產生職業病危害的項目的;
(二)未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或者監測系統不能正常監測的;
(三)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時,未告知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真實情況的;
(四)未按照規定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或者未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的;
(五)未依照本法規定在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的。
第七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責令關閉:
(一)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超過國家職業衛生標準的;
(二)未提供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或者提供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的;
(三)對職業病防護設備、應急救援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未按照規定進行維護、檢修、檢測,或者不能保持正常運行、使用狀態的;
(四)未按照規定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的;
(五)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經治理仍然達不到國家職業衛生標准和衛生要求時,未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的;
(六)未按照規定安排職業病病人、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治的;
(七)發生或者可能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未立即採取應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報告的;
(八)未按照規定在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的;
(九)拒絕職業衛生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的;
(十)隱瞞、偽造、篡改、毀損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等相關資料,或者拒不提供職業病診斷、鑒定所需資料的;
(十一)未按照規定承擔職業病診斷、鑒定費用和職業病病人的醫療、生活保障費用的。
Ⅳ 外來施工人員職業健康監護體檢多久一次
職業健康監護:以預防為目的,根據勞動者的職業接觸史,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醫學健康檢查和健康相關資料的收集,連續性地監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分析勞動者健康變化與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系,並及時地將健康檢查和資料分析結果報告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以便及時採取干預措施,保護勞動者健康。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後健康檢查、應急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職業健康檢查分為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上崗前健康檢查均為強制性職業健康檢查,應在開始從事有害作業前完成。下列人員應進行上崗前健康檢查:
a)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索作業的新錄用人員,包括轉崗到該種作業崗位的人員;
b)擬從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業的人員,如高處作業、電工作業、職業機動車駕駛作業等。
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長期從事規定的需要開展健康監護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的勞動者,應進行在崗期間的定期健康檢查。定期健康檢查的目的主要是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或勞動者的其他健康異常改變;及時發現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通過動態觀察勞動者群體健康變化,評價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定期健康檢查的周期應根據不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性質、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目標疾病的潛伏期和防護措施等因素決定。
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勞動者在准備調離或脫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或崗位前,應進行離崗時健康檢查;主要目的是確定其在停止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時的健康狀況。
如最後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d內,可視為離崗時檢查。
離崗後健康檢查
下列情況勞動者需進行離崗後的健康檢查:
a)勞動者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響,所致職業病或職業腫瘤常有較長的潛伏期,故脫離接觸後仍有可能發生職業病;
b)離崗後健康檢查時間的長短應根據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學及臨床特點、勞動者從事該作業的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有害因素的濃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
應急健康檢查
a)當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時,根據事故處理的要求,對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及時組織健康檢查。依據檢查結果和現場勞動衛生學調查,確定危害因素,為急救和治療提供依據,控制職業病危害的繼續蔓延和發展。應急健康檢查應在事故發生後立即開始。
b)從事可能產生職業性傳染病作業的勞動者,在疫情流行期或近期密切接觸傳染源者,應及時開展應急健康檢查,隨時監測疫情動態。
例如接觸有害化學因素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鉛及其無機化合物,職業禁忌證:a) 中度貧血;b) 卟啉病;c) 多發性周圍神經病。
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目標疾病職業病:職業性慢性鉛中毒。
健康檢查周期:a) 血鉛400μg/L~600 μg/L,或尿鉛70μg/L~120 μg/L,每3個月復查血鉛或尿鉛1次;b) 血鉛<400μg/L,或尿鉛<70μg/L,每年體檢1次。
根據人員個體所從事的工作崗位、接觸有害化學因素危害因素、人員個體體質差異等制定職業健康監護體檢周期。詳細規定內容參考GBZ 188-2014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適用於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監護)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
Ⅵ 職業健康檢查,有規定應該多長時間檢查一次嗎
根據你們公司的行業,或者解除有毒有害的危險物質區分。
例如電池廠,每3個月必須體檢。
崗中體檢也是按上面所述方式區分,一般是一年一次,轉崗時再體檢。
Ⅶ 《勞動法》規定職業病體檢幾年一次
勞動法規定,職業病體檢應該是每年進行一次的,每年給容易患職業病的崗位的職工進行一次正規的體檢,確保職工的身體健康問題。
Ⅷ 勞動法規定職業病復查是多少時間
什麼時候復查不是勞動法的范疇。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目前職業病監管形式是:現場檢測正常的有每二年一次體檢,現場檢測超標的每年體檢一次。職業病屬於工傷范圍,所以也適用於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者到用人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兩個月內可以有結論。
法律分析
職業病對於從業人員的傷害是最為直接的,一般在進行職業病鑒定後都會有復查期,因為這是醫療護理上要求,但是由於職業病有著較大的差異,所以復查時間會有較大的不同,另一方面是職業病復查對於自己的工作環境也是一種側面監督,但是更為重要的就是對於自己今後的生活會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第24號令,是為了規范職業病診斷鑒定工作,加強職業病診斷、鑒定管理,制定的,共七章四十一條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職業病鑒定結果後復查期是多少年,對於自己今後的工作有著參考意義。 (一)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規定:1、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2、社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鑒定。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鑒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鑒定組織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鑒定。3、職業病鑒定實行兩級鑒定製,省級職業病鑒定結論為最終鑒定。4、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審核,對資料齊全的發給受理通知書;資料不全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補充。資料補充齊全的,應當受理申請並組織鑒定。5、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收到當事人鑒定申請之後,根據需要可以向原職業病診斷機構或者首次職業病 鑒定的辦事機構調閱有關的診斷、鑒定資料。原職業病診斷機構或者首次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6、職業病鑒定辦事機構應當在受理鑒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組織鑒定、形成鑒定結論,並在鑒定結論形成後十五日內出具職業病鑒定書。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對採用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應當知悉其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對有職業病危害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隱瞞其危害而採用的,對所造成的職業病危害後果承擔責任。
Ⅸ 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勞動者一般幾年體檢一次
法律分析: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工作人員一律要在上崗前體檢,在崗期間必須定期體檢,時間為一年體檢一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五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規范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Ⅹ 多久體檢一次怎麼選擇體檢
多久體檢一次
根據醫學依據表明,體檢不需要太頻繁地進行。一是從醫學方面來說大多數疾病三個月內才明顯發生、癌症潛伏期長達18年;二是從生活方面來說,每個人的時間和資源分配都是不一樣的。
一年定期進行健康體檢一次即可,頻繁體檢沒有太大的必要哦。
怎麼選擇體檢機構
在選擇體檢套餐的時候,很多人首先會以價格對比作為首選項,其實價格因素只是其中之一。我們首先需要考察的是體檢機構的醫師資質、營業執照。合格的體檢機構里,醫生們必須是人人持證上崗的;其次,我們需要考察體檢機構的體檢設備和醫療環境,體檢設備精良與否關乎著我們身體篩查數據是否完備,干凈的醫療環境我們才能放心地去,這樣才不會有交叉感染;然後我們再從各個渠道去了解體檢機構的服務、口碑如何,這樣我們在體檢的時候才會感受到舒心,也不必擔心被坑的問題;最後,從考察完成的體檢機構中,根據自己的年齡、性別和自身情況選擇他們提供的性價比最高的體檢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