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經濟狀態 > 正好6個月經濟補償金如何算

正好6個月經濟補償金如何算

發布時間:2024-06-11 18:24:38

❶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准怎麼算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准


(一)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於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症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二)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總和×N=工作年限×月工資×(1+50%)×N1

(三)因用人單位不訂合同或合同無效賠償金,違法解除合同賠償金1=應得工資收入×25%賠償金2=醫療費用×25%


資料擴展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工資標准計算及依據

(一)違法解除賠償金=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直接經濟損失+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二)勞動者違反保密條款賠償金=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或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潤)+合理的調查費用

❷ 6個月內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怎麼算

法律分析: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的,正常情況下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就要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如果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解除合同的,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閱讀全文

與正好6個月經濟補償金如何算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美年健康怎麼加入 瀏覽:92
錢三一怎麼看待父母的婚姻 瀏覽:529
哪個地區考生比較最幸福 瀏覽:106
美女老師課堂英語怎麼說 瀏覽:822
幸福源年金怎麼樣 瀏覽:509
愛情中為什麼會控制對方 瀏覽:451
經濟刊期怎麼寫 瀏覽:727
專屬經濟區是哪個國家的 瀏覽:62
去浙江的健康碼怎麼弄 瀏覽:404
美女的黑洞在哪裡 瀏覽:224
如何用書名概括你和你本命的故事 瀏覽:26
上故事課怎麼上 瀏覽:149
婚姻建築如何搭建 瀏覽:446
環什麼經濟帶 瀏覽:974
小紅書上怎麼發表繪本故事 瀏覽:880
哪個時代的愛情可歌可泣 瀏覽:396
婚姻什麼階段容易犯錯 瀏覽:456
怎麼誇雲南少數民族的美女 瀏覽:550
貴州事業單位哪個最好 瀏覽:544
灌雲經濟怎麼樣 瀏覽: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