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應當為中醫葯事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
法律分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中醫葯事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將中醫葯事業發展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葯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中醫葯管理體系,統籌推進中醫葯事業發展。
第五條 國務院中醫葯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中醫葯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與中醫葯管理有關的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中醫葯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中醫葯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與中醫葯管理有關的工作。
『貳』 中醫葯政策
法律分析:中醫葯政策是中醫葯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進一步完善中醫葯政策體系是實現中醫葯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之一。全國中醫葯大會部署,遵循中醫葯發展規律,認真總結中醫葯防治新冠肺炎經驗做法,破解存在的問題,更好發揮中醫葯特色和比較優勢,推動中醫葯和西醫葯相互補充、協調發展。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中醫葯特色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一)提高中醫葯教育整體水平。建立以中醫葯課程為主線、先中後西的中醫葯類專業課程體系,增設中醫疫病課程。支持中醫葯院校加強中醫葯傳統文化功底深厚、熱愛中醫的優秀學生選拔培養。強化中醫思維培養和中醫臨床技能培訓,並作為學生學業評價主要內容。加強「雙一流」建設對中醫葯院校和學科的支持。布局建設100個左右中醫葯類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推進高職中醫葯類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強化高校附屬醫院中醫臨床教學職能。(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中醫葯局負責,排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堅持發展中醫葯師承教育。增加多層次的師承教育項目,擴大師帶徒范圍和數量,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長期堅持推進名老中醫葯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傳承工作室建設等項目。績效工資分配對承擔帶徒任務的中醫醫師適當傾斜。在全國老中醫葯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中,按程序支持符合條件的繼承人以醫古文代替外語作為同等學力申請中醫專業學位考試科目。(國家中醫葯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加強中醫葯人才評價和激勵。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建立中醫葯優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將中醫葯學才能、醫德醫風作為中醫葯人才主要評價標准,將會看病、看好病作為中醫醫師的主要評價內容。在院士評選、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層次人才評選中,探索中醫葯人才單列計劃、單獨評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葯局、工程院、中科院、各省級人民政府分別負責)
『叄』 為什麼國家鼓勵發展中醫
法律分析:因為中醫不僅是中華民族的瑰寶,打開中華文明寶庫的鑰匙,而且中醫是真正的生命醫學,是超乎人體醫學若干個層次的天人合一的生命醫學,是符合宇宙規律的醫學體系。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必然包含著中醫葯事業的復興;實現中華民族偉大的中國夢,也必然包含著中醫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法》第三條 中醫葯事業是我國醫葯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大力發展中醫葯事業,實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建立符合中醫葯特點的管理制度,充分發揮中醫葯在我國醫葯衛生事業中的作用。發展中醫葯事業應當遵循中醫葯發展規律,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保持和發揮中醫葯特色和優勢,運用現代科學技術,促進中醫葯理論和實踐的發展。國家鼓勵中醫西醫相互學習,相互補充,協調發展,發揮各自優勢,促進中西醫結合。
『肆』 《關於加快中醫葯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強調了什麼內容
《關於加快中醫葯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強調,要夯實中醫葯人才基礎,提高中醫葯教育整體水平,堅持發展中醫葯師承教育,加強中醫葯人才評價和激勵。
要提高中葯產業發展活力,優化中葯審評審批管理,完善中葯分類注冊管理。要增強中醫葯發展動力,保障落實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會投入,加強融資渠道支持。要完善中西醫結合制度,創新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健全中西醫協同疫病防治機制,完善西醫學習中醫制度,提高中西醫結合臨床研究水平。
要實施中醫葯發展重大工程,實施中醫葯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加強中醫葯科研平台建設,實施名醫堂、中醫葯產學研醫政聯合攻關、道地中葯材提升工程,建設國家中醫葯綜合改革示範區,實施中醫葯開放發展工程。
要提高中醫葯發展效益,完善中醫葯服務價格政策,健全中醫葯醫保管理措施,合理開展中醫非基本服務。要營造中醫葯發展良好環境,加強中醫葯知識產權保護,優化中醫葯科技管理,加強中醫葯文化傳播,提高中醫葯法治化水平,加強對中醫葯工作的組織領導。
(4)政府如何支持中醫事業發展擴展閱讀:
《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文件背景
中醫葯(民族醫葯)是中國各族人民在幾千年生產生活實踐和與疾病作斗爭中逐步形成並不斷豐富發展的醫學科學,為中華民族繁衍昌盛作出了重要貢獻,對世界文明進步產生了積極影響。
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葯工作,中醫葯事業取得了顯著成就。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中醫葯事業發展還面臨不少問題,不能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提出,要堅持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充分發揮中醫葯作用。
『伍』 中醫葯重磅文件發布,哪些政策與我們息息相關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中醫葯特色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政策措施》)的通知。當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負責同志就公眾關心關切的問題進行了權威解答。
一、《關於加快中醫葯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義是什麼?
三、對中醫葯人才培養有哪些新的部署?
中醫葯人才是中醫葯事業發展的基礎和保障,也是中醫葯傳承創新的重要戰略資源。《政策措施》把夯實中醫葯人才基礎作為首要任務,進行了一系列政策創新。中醫葯、教育、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將聯合採取配套措施,抓好落實。
一是提高中醫葯教育整體水平。建立以中醫葯課程為主線、先中後西的中醫葯類專業課程體系,增設中醫疫病課程。支持中醫葯院校加強中醫葯傳統文化功底深厚、熱愛中醫的優秀學生選拔培養。強化中醫思維培養和中醫臨床技能培訓,並作為學生學業評價主要內容。加大“雙一流”建設對中醫葯院校和學科的支持,布局建設100個左右中醫葯類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推進高職中醫葯類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強化高校附屬醫院中醫臨床教學職能。
二是堅持發展中醫葯師承教育。增加多層次師承教育項目,擴大師帶徒范圍和數量,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長期堅持推進名老中醫葯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傳承工作室建設等項目。績效工資分配對承擔帶徒任務的中醫醫師適當傾斜。在全國老中醫葯學術經驗傳承工作中,按程序支持符合條件的繼承人以醫古文代替外語作為同等學力申請中醫專業學位的考試科目。
三是加強中醫葯人才評價和激勵。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建立中醫葯優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將中醫葯學才能、醫德醫風作為中醫葯人才主要評價標准,將會看病、看好病作為中醫醫師的主要評價內容。在院士、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層次人才評選中,探索中醫葯人才單列計劃、單獨評價。
四是實施中醫葯特色人才培養工程。用5—10年時間,評選表彰300名左右國醫大師和全國名中醫,培育500名左右岐黃學者、3000名左右中醫葯優秀人才、10萬名左右中醫葯骨幹人才,加強中醫葯優秀人才梯隊建設和人才儲備,調動中醫葯人幹事創業積極性。開展中醫葯卓越師資培養,重點加強中醫基礎、經典、臨床師資培訓。加強高校附屬醫院、中醫規范化培訓基地等人才培養平台建設力度。支持建設一批中醫基礎類、經典類、疫病防治類和中葯炮製類、鑒定類高水平學科。
『陸』 關於加快中醫葯特色發展的若干措施是什麼
一、夯實中醫葯人才基礎
二、提高中葯產業發展活力
三、增強中醫葯發展動力
四、完善中西醫結合制度
五、實施中醫葯發展重大工程
六、提高中醫葯發展效益
七、營造中醫葯發展良好環境
《關於加快中醫葯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義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醫葯傳承創新發展。2019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專題研究中醫葯工作,並多次就中醫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強總理高度重視中醫葯事業和產業發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孫春蘭副總理對中醫葯工作親自指導、親自部署。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中醫葯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務院召開全國中醫葯大會,各地各有關部門凝心聚力、銳意進取,形成了共同推進中醫葯發展的良好局面。
特別是中醫葯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全程深度介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篩選出「三葯三方」(金花清感顆粒、連花清瘟膠囊、血必凈注射液,清肺排毒湯、化濕敗毒方、宣肺敗毒方)等有效方葯,形成覆蓋預防、治療和康復全過程的中醫葯診療方案,為抗擊疫情作出了重要貢獻。
當前,中醫葯事業發展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中醫葯服務體系有待完善、高質量供給不夠、人才總量不足、創新體系不完善、發展特色不突出等。
為此,國務院辦公廳出台《政策措施》,對黨中央、國務院中醫葯工作決策部署再貫徹再落實,對《意見》各項政策再部署再細化,加快健全符合中醫葯規律特點的政策體系,加快推動解決中醫葯發展實踐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快中醫葯有特色、高質量地發展,更好實現中醫葯傳承創新。
以上內容參考中央人民政府網-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中醫葯
『柒』 國家鼓勵中醫葯發展的政策有哪些
中國中醫葯行業主要政策及發展規劃盤點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條例》
2003年4月7日,國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條例》,指出國家保護、扶持、發展中醫葯事業,實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鼓勵中西醫相互學習、相互補充、共同提高,推動中醫、西醫兩種醫學體系的有機結合,全面發展我國中醫葯事業;要保持和發揚中醫葯特色和優勢,積極利用現代科學技術,促進中醫葯理論和實踐的發展,推進中醫葯現代化。
(2)《中醫葯創新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
2007年3月21日,科技部、衛生部、國家葯監局等十六個部門聯合發布了《中醫葯創新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綱要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①「綱要」重申了中醫葯在我國的戰略地位。提出在繼承發揚中醫葯優勢特色的基礎上,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推動中醫葯現代化和國際化,以滿足時代發展和民眾日益增長的醫療保健需求,是歷史賦予的責任。
②提出了中醫葯創新發展的總體目標是:通過科技創新支撐中醫葯現代化發展,不斷提高中醫葯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鞏固和加強我國在傳統醫葯領域的優勢地位;重點突破中醫葯傳承和醫學及生命科學創新發展的關鍵問題,爭取成為中國科技走向世界的突破口之一;促進東西方醫學優勢互補、相互融合,為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新醫葯學奠定基礎;應用全球科技資源推進中醫葯國際化進程,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為人類衛生保健事業做出新貢獻。
③提出要建立國際認可的中醫葯標准。要基本完成中醫葯標准規范體系的構建,制訂一批符合中醫葯特點的中醫葯基礎標准;建立多語種的中醫葯名詞術語譯釋規范,中醫臨床診療和技術規范,中醫葯療效和安全性評價與再評價標准,中葯材、中葯飲片、提取物及制劑的質量標准,中葯生產和質量管理規范等主要技術標准;構建符合中醫葯特點的中醫葯評價和市場准入標准體系,最終形成國際認可的中醫葯標准規范體系。
④提出要加大投入和進行扶持。國家和地方加大中醫葯科技經費投入,協調用好農業、林業、生態、扶貧、外貿、產業發展等有關項目資金,同時引導企業增加研究開發的投入,積極吸引社會投資和國際合作資金,形成支持中醫葯創新發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體系;制定若干鼓勵中醫葯發展的政策法規,推動適合中醫葯特點的標准規范的建立與完善,加強中醫葯知識產權和資源的保護與利用;建立成果、信息管理和推廣、共享機制;制定積極的人才政策,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吸引跨學科人才和海內外人才,建設一支多學科、跨領域、產學研、海內外結合的人才隊伍。
(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
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向社會公布了關於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了「有效減輕居民就醫費用負擔,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近期目標,以及「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的長遠目標。
2009年3月18日,國務院印發了《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了2009-2011年間重點推進的五項改革內容,經過3年的改革,五大醫改配套方案實施順利,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
(4)《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2009年4月21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醫葯國十條」)指出,中醫葯(民族醫葯)是我國各族人民在幾千年生產生活實踐和與疾病做斗爭中逐步形成並不斷豐富發展的醫學科學,為中華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貢獻,對世界文明進步產生了積極影響,要堅持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充分發揮中醫葯作用。
意見包括以下內容:
①充分認識扶持和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②發展中醫葯事業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③發展中醫醫療和預防保健服務。
④推進中醫葯繼承與創新。
⑤加強中醫葯人才隊伍建設。
⑥提升中葯產業發展水平。
⑦加快民族醫葯發展。
⑧繁榮發展中醫葯文化。
⑨推動中醫葯走向世界。
⑩完善中醫葯事業發展保障措施。
(5)《醫葯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
2012年1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醫葯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規劃指出十二五期間,醫學科技的發展重點包括突破一批葯物創制關鍵技術和生產工藝,完善新葯創制與中葯現代化技術平台,建設一批醫葯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基本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葯物創新體系,增強醫葯企業自主研發能力和產業競爭力。
「十二五」主要發展任務包括以下內容:
①產業規模平穩較快增長。工業總產值年均增長20%,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6%。
②確保基本葯物供應。基本葯物生產規模不斷擴大,集約化水平明顯提高,有效滿足臨床需求。
③技術創新能力增強。建立健全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重點骨幹企業研發投入達到銷售收入的5%以上,利用現代生物技術改造傳統醫葯企業。
④質量安全上水平。全國葯品生產100%符合新版GMP要求,葯品質量管理水平顯著提高。
⑤產業集中度提高。到2015年,銷售收入超過500億元的企業達到5個以上,超過100億元的企業達到100個以上,前100位企業的銷售收入佔全行業的50%以上。
⑥國際競爭力提升。醫葯出口額年均增長20%以上。改善出口結構,有國際競爭優勢的品種顯著增多,制劑出口比重達到10%以上。
⑦節能減排取得成效。《規劃》
對於醫葯工業在「十二五」期間的整體健康發展將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6)《「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
2012年3月14日,國務院印發了《「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規劃在之前3年醫改方案的基礎上,提出了新的目標和任務,是未來四年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性文件。
(7)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2013年10月14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該文件為我國首個健康服務業指導性文件。根據該意見,到2020年,中國健康服務業總規模達到8萬億元以上,成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
提升中醫健康服務能力。充分發揮中醫醫療預防保健特色優勢,提升基層中醫葯服務能力,力爭使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70%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葯服務能力。推動醫療機構開展中醫醫療預防保健服務,鼓勵零售葯店提供中醫坐堂診療服務。
『捌』 國家對中醫葯行業的扶持政策
法律分析:中醫在我國有著數千年的悠久歷史,底蘊十分豐富。近些年,我國出台了諸多中醫葯相關行業扶持、科研、教育等各方面的政策和法規。隨著國家的重視,中醫葯在我國醫療體系當中的地位也越來越重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葯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中醫葯管理體系,統籌推進中醫葯事業發展。
第八條 國家支持中醫葯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鼓勵中醫葯科學技術創新,推廣應用中醫葯科學技術成果,保護中醫葯知識產權,提高中醫葯科學技術水平。
第九條 國家支持中醫葯對外交流與合作,促進中醫葯的國際傳播和應用。
第十條 對在中醫葯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玖』 《關於加快中醫葯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內容是什麼
1、提高中醫葯教育整體水平。建立以中醫葯課程為主線、先中後西的中醫葯類專業課程體系,增設中醫疫病課程。支持中醫葯院校加強中醫葯傳統文化功底深厚、熱愛中醫的優秀學生選拔培養。強化中醫思維培養和中醫臨床技能培訓,並作為學生學業評價主要內容。
加強「雙一流」建設對中醫葯院校和學科的支持。布局建設100個左右中醫葯類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推進高職中醫葯類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強化高校附屬醫院中醫臨床教學職能。
2、堅持發展中醫葯師承教育。增加多層次的師承教育項目,擴大師帶徒范圍和數量,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長期堅持推進名老中醫葯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研修、傳承工作室建設等項目。績效工資分配對承擔帶徒任務的中醫醫師適當傾斜。
在全國老中醫葯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中,按程序支持符合條件的繼承人以醫古文代替外語作為同等學力申請中醫專業學位考試科目。
3、加強中醫葯人才評價和激勵。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建立中醫葯優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將中醫葯學才能、醫德醫風作為中醫葯人才主要評價標准,將會看病、看好病作為中醫醫師的主要評價內容。在院士評選、國家重大人才工程等高層次人才評選中,探索中醫葯人才單列計劃、單獨評價。
(9)政府如何支持中醫事業發展擴展閱讀:
《政策措施》強調要夯實中醫葯人才基礎,提高中醫葯教育整體水平,堅持發展中醫葯師承教育,加強中醫葯人才評價和激勵。要提高中葯產業發展活力,優化中葯審評審批管理,完善中葯分類注冊管理。要增強中醫葯發展動力,保障落實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會投入,加強融資渠道支持。
要完善中西醫結合制度,創新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健全中西醫協同疫病防治機制,完善西醫學習中醫制度,提高中西醫結合臨床研究水平。要實施中醫葯發展重大工程,實施中醫葯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加強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加強中醫葯科研平台建設。
實施名醫堂、中醫葯產學研醫政聯合攻關、道地中葯材提升工程,建設國家中醫葯綜合改革示範區,實施中醫葯開放發展工程。要提高中醫葯發展效益,完善中醫葯服務價格政策,健全中醫葯醫保管理措施,合理開展中醫非基本服務。
要營造中醫葯發展良好環境,加強中醫葯知識產權保護,優化中醫葯科技管理,加強中醫葯文化傳播,提高中醫葯法治化水平,加強對中醫葯工作的組織領導。
『拾』 國家對中醫葯的政策
法律分析:中醫總體發展目標確定。《綱要》由科技部、衛生部、國家中醫葯管理局等16個部委聯合發布,確立了我國中醫葯創新發展的總體目標:通過科技創新支撐中醫葯現代化發展,不斷提高中醫葯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貢獻率,鞏固和加強我國在傳統醫葯領域的優勢地位;重點突破中醫葯傳承和醫學及生命科學創新發展的關鍵問題,爭取成為中國科技走向世界的突破口之一;促進東西方醫學優勢互補、相互融合,為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新醫葯學奠定基礎;應用全球科技資源推進中醫葯國際化進程,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為人類衛生保健事業做出新貢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葯法》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葯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中醫葯管理體系,統籌推進中醫葯事業發展。